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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耐克”被提起公益诉讼 被告支付赔偿金用于消费领域公益活动

时间:2025-08-09 09:45:35 浏览量:6

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周某销售假冒的耐克“耐克”服饰和鞋子,被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公益诉讼。销售近日在法院的假被金用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在《中国消费者》杂志上刊登公开道歉信,提起并支付销售金额3倍的公益赔偿金1.14万元到重庆市消委会指定账户,用于开展消费领域的诉讼公益活动。

2020年7月,被告周某从重庆地摊市场购进明知是支付假冒耐克注册商标的服饰和鞋子,随后在其租赁的赔偿门店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3800元。于消域公益活经注册商标代理人鉴定,费领案涉商品均为冒牌货。耐克周某的销售行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该案已被移送至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假被金用

民事责任方面,提起重庆市消委会认为,周某在明知购进的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形下,仍以获利为目的对外销售,其行为不仅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破坏了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以及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今年11月12日,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下,重庆市消委会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将周某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处周某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支付销售金额3倍的赔偿金到原告指定账户,用于原告开展消费宣传、消费体察、消费调查、比较试验等消费领域的公益活动。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周某对其销售假冒耐克商品的行为十分后悔和内疚,认可、接受重庆市消委会的诉求,最终与重庆市消委会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5月至今年12月,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重庆市消委会共提起消费公益诉讼45件,其中食品药品安全13件、知识产权保护15件、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10件、未成年人保护3件、产品质量3件、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1件,涉及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3062.84万元,帮助农民销售惠农产品712.85万元。

责任编辑:赵英男上一条:川渝5地消委会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消费体察活动下一条:广东放心消费“双承诺”消费者满意度近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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